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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楊某用低檔白酒灌裝成名牌白酒,被抓時有近百萬元的假酒待售。昨天,通州法院以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年,罰款40萬元。
  現年36歲的楊某是河南省人。法院查明,去年9月至11月間,楊某在位於通州區的一處租賃平房內,用低檔次白酒灌裝、貼標、包裝等方式,製作假冒偽劣的“洋河”、“紅星”、“牛欄山”等品牌白酒。同年11月29日,楊某被工商部門查獲,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待售的假冒偽劣“洋河天之藍”、“紅星珍品二鍋頭”、“百年牛欄山陳釀”等共計3000餘套,共計價值91.8萬餘元。
  法官表示,這些假酒都準備發往外地,銷售價格也比正品價格低20%左右。法院認為,楊某的行為構成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。宣判後,楊某表示要上訴。  (原標題:男子以次充好制假酒被罰4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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